日前,華為美國公司正式在美國華盛頓特區(qū)地區(qū)法院起訴美國商務部,理由是美國商務部扣押華為設備長達20多個月并遲遲不作出相關決定。
事件緣由
2017年,華為將包括一臺計算機服務器和一臺以太網(wǎng)交換機在內(nèi)的多件原產(chǎn)于中國的電信設備運往美國加利福尼亞州一家獨立實驗室檢測,完成檢測后計劃將設備運回。但當年9月,這些設備在運回中國的途中被美國商務部以“調(diào)查是否需要出口許可”為由,扣押于阿拉斯加州安克雷奇市。
這些設備是在美國境外生產(chǎn)并被送回原產(chǎn)國,原則上無需出口許可。在設備被扣之后,華為按要求提交了相關文件,并被告知美國商務部下屬機構通常會在45天內(nèi)作出設備是否需要出口許可的決定。結果,20多個月過去,美國商務部依然沒有退還設備。截至提起訴訟時,這些設備已被扣留長達632天。華為認為,如果不采取行動,這個僵局將難以打破。
華為訴訟文件主張,不論美國商務部最初扣押設備是否存在過錯,無故拖延作出是否放行的決定都是“非法的”。華為不要求索賠,但要求美國商務部對相關設備運輸是否違規(guī)作出裁決,如果不違規(guī),美國商務部應放行設備。